1月10日,省人大代表认真审议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(草案)》。代表们表示,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,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,以法治方式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。
代表们认为,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。面对我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,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立法,十分必要、十分紧迫。“制定安全生产条例,就是要通过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系统建设,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。”安忠起代表表示。
条例草案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,突出了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,受到代表的一致赞成。代表们认为,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人,就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,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、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、落实安全生产措施。周永会代表说,条例草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金投入、规章制度、班组建设、岗位检查、隐患治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,既利于实施,又便于监督,具有很强的操作性。
条例草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,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,代表们认为这是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“一记重拳”。代表们表示,只有在安全生产领域采取“重典治乱”的措施,以严格的法律责任,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,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,才能堵塞安全生产上的漏洞,遏制事故的发生。
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王栋代表建议,应依据条例草案,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,同时加大宣传力度,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