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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、城市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、提高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……近年来,我省不断推出的改革措施,让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。
但要啃下医改这块“硬骨头”,仍有诸多难题待解,药价虚高就是其中之一。不久前,有媒体曝光称,上海、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部分医生收受药品“回扣”,其金额占药价比重高达30%至40%,这些医院部分药品中标价高出市场价数倍。
如何逼退药价“虚火”,切实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,成为参加省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。
1药品定价源头“虚高”如何治?
——处方:建立药品科学定价和核查监管机制
“收取药品‘回扣’,表面上是医德医风问题,但根子却在体制上。”省政协委员、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梁君奎认为,药价虚高原因较为复杂,其附加利益链条涉及诸多方面。“但说到底,还是药品定价和价格核查监管的机制有待改进。”
2016年6月1日起,国家放开了大部分药品的定价权,改为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。
“药品价格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梁君奎委员说,“无论谁来定价,都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。即便是市场调价,也不能一放了之,药品价格改革需坚持放管结合。”
“药价虚高,首先表现在定价时的虚高。”梁君奎委员说,当前,大部分药品尤其普通药品、抢救性药品的价格较正常,虚高问题多出在一些“新药”“独家药”身上。以“新”“独”为卖点,这些药品定价时就注足“水分”。
对此,省政协委员、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院长崔树旺有相同感受:“因为难以为企业创造高额利润,临床上不少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,在使用过程中逐渐‘消失’了,生产这些药品的企业要么停产,要么通过改变剂型、规格、包装等方式,在‘新瓶装旧酒’后,以‘新药’‘独家药’名义上市,价格大涨。”
“控制药价必须从源头定价抓起。”梁君奎委员建议,有关部门应在控药价和促医药产业发展间找到适度平衡,科学合理地评估药品生产、销售、研制等各个环节的成本,真正建立起科学的药品定价机制和有效的核查监管机制,坚决制止生产企业虚列成本、虚定价格。
针对药品非正常涨价,代表委员们还建议,要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制度,坚决做到审批环节中的公开、透明。加快推进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加强药品价格监管。
2流通环节“水分”如何挤?
——处方:购销“两票制”封堵层层加码
有“医药代表”透露:“一盒出厂价为10元的药品,经过流通公司分销后变成20元,到省级经销商处变成30元,后续的配送公司、医院等诸多环节也要层层加价,到患者手里可能就要近百元。”
药品流通环节太多,且各环节随意性加价,是造成药价虚高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“要降药价‘虚火’,就必须挤出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所加注的‘水分’。”省政协委员、河北冀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征奇说。
近日,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“两票制”的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。要求在今年展开试点的基础上,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“两票制”。
所谓“两票制”,就是在药品销售过程中,从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,从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,此外不再有其他流通环节。据了解,全国目前已有多地出台实施“两票制”的相关政策,有的已正式落地。
“‘两票制’可缩短药品流通环节,消除多余的加价因素,但能不能遏制药价虚高,还要看执行情况。”宋征奇委员建议,应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,对没有实行“两票制”的商家取消销售资质,研究建立集中结算新机制,开设结算账户,确保药款及时支付,降低流通成本。
“医药改革,事关群众切身利益。”梁君奎委员还建议,当前应尽快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建立招标药品价格的严格比对机制,将中标药品价格通过互联网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建立招标药品监督平台,对招标药品实行动态管理。建立虚高招标药价社会举报奖励机制和倒追严惩机制,对因招标带给患者的损失,应由有关责任者或单位等补偿,对招标采购的价格虚高药品,相关的组织招标者必须说明高价中标原因,对无合理理由的必须追责。
崔树旺委员还建议,要实施重点药品监控,规范诊疗行为,建立诊疗合理性评价和处方评测机制,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,从而降低虚高药价。
3“以药养医”沉疴怎样解?
——处方:“三医联动”让医生薪酬和药品脱钩
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《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我国医疗总费用中,门诊药费占48.3%,住院药费占36.9%,而英美等国家药费仅占医疗总费用10%左右。
“医院取消药品加成,对患者来说减负效果明显。”省人大代表、省眼科医院院长张铭连介绍说,2016年11月26日,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,除中药饮片外的其他药品都取消药品加成,按进价销售。“拿省眼科医院来说,仅一个多月,医院在药品方面就给患者让利100多万元。”
“破除以药养医,是遏制虚高药价的釜底抽薪之举。”但张铭连代表还表示,要破除“以药养医”,仅取消药品加成远远不够,还应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、人事、薪酬等方面深化改革。
为增强改革整体性、系统性和协同性,国家当前大力推行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联动”。我省也要求各地以“三医联动”为基本路径,改革医药体系,改革医保管理体制,改革医院管理体制等。
“摒弃‘以药养医’,才能为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。”梁君奎委员说,一直以来,医疗服务的价值被忽视,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与其薪酬待遇不相匹配。他建议,政府应在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基础上,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保障医务人员应得待遇,提高他们服务的积极性。
张铭连代表建议,应把公立医院改革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统筹考虑和谋划,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,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,优化医疗资源合理配置,让医生薪酬和药品脱钩。
“医保在深化医改、促进‘三医联动’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导向作用。”崔树旺委员建议,应充分发挥医保在药品限价采购、配送结算、药品价格谈判等方面的主导作用,围绕“三医联动”和改革目标,及时调整完善补偿政策措施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,建立全省医疗服务大数据库,切实加强医保控费力度。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,积极开展单病种付费改革、次均费用限额付费等改革。 |